星期五, 十月 26, 2007

崇拜和喜欢

delicious blog是我最崇拜和喜欢的blog,至今为止仍然是这样,那种简洁至极的页面设计,看着都让人舒服,甚至有点儿陶醉,再配合精彩的内容(还要看你是不是del.icio.us的忠实用户),想不喜欢都难。至于崇拜,也是出于简洁的,今天关于blog的各种插件还有工具随处可见,但能将用户的留言放到右侧栏最上方的做法,我只在delicious blog看到,他们清楚的知道什么对del.icio.us才是最重要的。

还记得Twitter那简陋的风格吗?但它却做的尽善尽美,这和delicious blog完全重迭,在这里读者的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,可它却从不给读者娇惯的机会,可能正是这样的风格,加上del.icio.us的忠实用户,他们就完全不会有出格的想法了。这一点很有意思,当Fans从喜欢del.icio.us到阅读delicious blog,完全是一种从心底而出的喜爱,他们不娇惯,反而会给del.icio.us提出非常棒的建议,当然还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。

我对delicious blog的崇拜和喜欢让我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和它保持一致,虽然设计不出那么精彩的页面,也没有那么多美学的讲究,可除了这种善意的简单,我别无他求。blogspot被墙,反而给我这个Blogger用户机会,能够在这里用另一个身份写字,反而有种更随意、更洒脱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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